醫院, 是求醫的地方. 我好不好, 有好大部份是來自我的專業知識, 而不是我所提供的服務. 而你們給的診金, 也買不到我做你們的奴隸.
醫院給我的薪水, 並不包括比你們打, 給你們咒罵, 幫你著衫著鞋, 替你去買野食. 對於那些 "我可以自己去廁所, 不過我想你服侍我"的人, 又或者那些三百多磅而又 "我可以行, 不過我腳指甲痛. 你抬我吧!" 的人, 我恨不得都把你們的腳斬掉, 好讓我再不用看見你.
有同事說"你要聽他們的話. 沒有他們, 你便沒有工作." 簡直荒謬! 沒有他們, 我大了沒有工作. 但是他們沒有我, 卻會死.
所以自古以來, 只有"求醫"而不是"醫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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