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28, 2010

求醫

醫院, 是求醫的地方. 我好不好, 有好大部份是來自我的專業知識, 而不是我所提供的服務. 而你們給的診金, 也買不到我做你們的奴隸.

醫院給我的薪水, 並不包括比你們打, 給你們咒罵, 幫你著衫著鞋, 替你去買野食. 對於那些 "我可以自己去廁所, 不過我想你服侍我"的人, 又或者那些三百多磅而又 "我可以行, 不過我腳指甲痛. 你抬我吧!" 的人, 我恨不得都把你們的腳斬掉, 好讓我再不用看見你.

有同事說"你要聽他們的話. 沒有他們, 你便沒有工作." 簡直荒謬! 沒有他們, 我大了沒有工作. 但是他們沒有我, 卻會死.

所以自古以來, 只有"求醫"而不是"醫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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