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一些家庭斗紛, 我給媽媽指我是一個"沒有幸福的人, 亦令到我身邊的人沒有幸福".
經過廿多年的時間, 我已經學會不理會他們對我的批評. 因為,
我不覺得做他們的扯線公仔是幸福.
我不覺得隨意搵個人嫁便是幸福,
我不覺得不讀書, 做一份就連養自己也不夠的工就是幸福.
我不覺得埋沒自己的才能, 做一個平凡的人是幸福.
我不覺得寄人籬下, 看人家面色的生活是幸福.
我不覺得沒有能力掌握自己的將來的人是幸福.
我不覺得連夢想的人是幸福.
我不覺得妥協命運的人是幸福.
至少, 我有自由, 我有自立能力, 我可以做我喜歡的事, 我不用為了任何人而背棄自己的心, 我有能力去守護我愛的人. 這一切一切, 已經叫我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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