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31, 2007

優生政策

今日我突然變成優生政策的支持者, 全因為一場差點發生的車禍.

話說我今天當值, 在家中突然接到醫院的電話, 說有危急的病人正在運送途中, 需要我立即趕回去. 由於時間緊迫, 開車的速度也比較快. 在到達醫院前的一個段直路有三個燈位, 車速是五十公里. 當時交通燈的兩旁也有人等候過馬路. 在我將到達燈位前的一剎那, 一個母親推著一輛嬰兒車, 帶著四,五個小孩, 突然不遵守燈號而衝出馬路. 那母親自顧自的過馬路, 突然間其中一個小女孩腳上的拖鞋甩掉. 那個小女孩便不顧一切的跑回頭把鞋拾回. 幸好之前我見她們衝出馬路的時候已經下意識的減慢車速, 所以才能在緊急關頭把車停下來. 可是整個過程中那位母親也沒有回頭看發生什麼事, 而小女孩"歸隊"之後她也沒有說什麼, 繼續帶著其他的小朋友向前走. 在車廂中看那位母親的"反應"的我真是火大了.

今天算是我們 走運才沒有發生意外. 換了其他反應慢的人, 那小女孩可能沒有這麼走運. 那位作母親的, 是有責任保護她的小朋友的安全. 既然她有這麼多的小朋友要照顧, 又推著嬰兒車, 實在不應該這樣隨便的衝出馬路. 就算沒有車, 此舉也會給他們的子女一個錯誤的訊息, 以為"看不到"車就可以隨便過馬路. 而在整個意外的過程中, 做母親的也沒有盡照顧的責任, 也沒有和小女孩解釋隨便衝出馬路把鞋拾回的危險性. 假若這個小女孩將來真的發生任何交通意外, 這個母親就是幫兇.

很多時看見一些父母本身經濟條件不太好, 可是卻因不同的原因而生三,四個小孩. 不是說人窮就不可以有孩子. 只是我覺得身為父母的, 就要為孩子提供一個安全和幸福的成長環境. 然而, 在街上不時看到父母有父母的聊天, 小朋友卻身穿一身又髒又破的衣服, 在公眾地方又吵又鬧. 更甚的是一些父母根本沒有避孕的念頭, 小朋友出生後便大吵大鬧, 一時說養不起要拿取多一點綜援, 一時又說因家裡窮, 沒有錢讓小朋友坐飛機, 去迪士尼而遭其他人歧視. 也有一些例子, 父母也疼鍚小孩, 可惜家裡沒有錢, 小朋友唯有年紀小小便要幫父母執紙皮過活. 雖然中間的親情孝心可嘉, 可是, 這對於小朋友本身是不公平的. 而且養育子女是父母的責任, 除了特別原因, 這個責任根本不應該推給社會.

亦有一些父母, 特別是那些年輕少女, 根本沒有為人父母應有的責任感. 他們有一些自己也不能照顧自己, 也有一些其身不正. 雖然你可以說怎麼教導小孩是你家裡的事. 不過好像今天, 我便差一點便因那不負責任的母親而要負上誤殺的罪名. 我突然覺得, "優生政策:"其實也不是一件壞事, 至少, 特首所提出的生育政策應該改為"鼓勵有能力和責任感的市民生養三位小孩" 而不是什麼人也應該生三個.

就算你說我歧視/無視其他人的生育權力也好, 我可不想將來因為這些不負責任的父母而撞死人!

1 comment:

  1. 我諗優生係指叻or有才幹的人應該生,知識水平低ge人就生少d,而伙講ge就係責任感問題多d wor。但係又唔話得佢地,本身個人冇責任感就做mud都冇架啦,鄧佢地d仔女慘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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