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在三十歲完成了以下的"創舉"!
第一次不用人找工, 而是工找人. 原來被人"獵頭"的感覺是多麼好!
第一次知道原來很多上面management的人都知道我的存在, 大家也推薦我升職. 令我感到過去六年的努力是沒有白費.
第一次在interview的時候被人留意樣貌多過內涵. 也是第一次因為樣子好看而加分. 終於明白為什麼美女會那麼驕傲.
二十歲的時候, 以為要起碼奮鬥三十年才會坐上的位置, 以為一輩也賺不到的錢, 今天竟然伸手可得. 是因為當年我低估了自己, 還是我忘了世界上有一件事叫"通脹"? 畢竟, 現在的degree, 也沒有十年前來得值錢. 今天的薪水, 已經沒有十年前那麼好用. 要不然, 為什麼我老是覺得自己活在貧窮線的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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